2015年冬季 “浩和杯”廣、佛、東、惠四市聯(lián)賽規(guī)程
發(fā)表時間:2015-03-16 15:04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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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冬季 “浩和杯”廣、佛、東、惠四市聯(lián)賽規(guī)程
主辦單位:廣東省浩和賽鴿運動俱樂部
參賽單位:廣東省浩和賽鴿運動俱樂部、佛山市信鴿協(xié)會、東莞市信鴿協(xié)會、惠州市信鴿協(xié)會
比賽項目:廣昌、株洲、500公里級雙關聯(lián)賽
發(fā)環(huán)日期:2015年3月15日
比賽日期:
賽 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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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地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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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鴿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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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分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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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關500公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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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昌或株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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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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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米/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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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關500公里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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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昌或株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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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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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0米/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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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放路線以12月4日上證指數收市個位數,單、雙數決定司放順序,單數司放路線廣昌、株洲,雙數司放路線株洲、廣昌。
注:如放飛地當天有中雨、大雨、暴雨(以中國氣象網為準http://www.cma.gov.cn/),集鴿都要改期,每次推延三天,如此類推。(以未來三天天氣預報為準)
一、參賽條件:
1、參賽者必須是各自俱樂部會員或信鴿協(xié)會的會員,并繳納本年的參賽費。
2、參賽鴿必須佩戴各協(xié)會發(fā)行的2015年全國統(tǒng)一環(huán)及內環(huán)。
六、競賽辦法:(執(zhí)行中國信鴿協(xié)會2002年的《信鴿競賽規(guī)則》)
1、比賽司放、報到、驗鴿由四市互派裁判員監(jiān)督進行。
2、特比環(huán)發(fā)售日期:從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售環(huán)結束公布參賽會員數量和特比環(huán)號碼及數量,公布后不得過戶, 本次比賽必須全部使用電子掃描鴿鐘進行計時。
3、會員領取特比環(huán)后,協(xié)會有權隨時派裁判員上棚檢驗特比環(huán)參賽鴿,會員不能拒絕。
4、比賽期間協(xié)會可派裁判員上棚檢查參賽鴿歸巢情況,會員不得有異議。
5、司放時間為早上7:30分至8:30分,如遇下雨,雨停即放,如10時前都不能放出,則原地等明天,如兩天都不能放出,則拉回近郊司放。比賽順延,若各舍有鴿失蹤時,責任自負。(下雨解釋:在司放地,司放鴿車前檔玻璃掛水即是有雨)
6、雙關成績以綜合平均分速計算,分速高者名次列前。
7、有效分速期內歸巢如不足錄取名額,則結束比賽,獎金按固分活值分配,如出現(xiàn)一羽參賽鴿歸巢獎金可以獨得(即伯馬)。
8、特比環(huán)聯(lián)賽參賽鴿足環(huán)不得故意鉆大,字模要清晰,不得破裂或損壞,否則按失格論處。
9、比賽歸巢鴿驗鴿:按各自俱樂部或協(xié)會驗鴿規(guī)則進行,獲獎鴿歸巢需及時由雙方認可裁判員上棚驗鴿,會員必須出示歸巢鴿的環(huán)標證。
七、參賽費用:特比環(huán)每只:130元,含比賽站運費30元,足環(huán)成本另收。(各市可增加各類精英賽)
八、報到辦法:按2015年各自俱樂部或協(xié)會比賽規(guī)程執(zhí)行(四市互相承認)。
九、獎勵辦法:
1、本次特比環(huán)聯(lián)賽由四市合共保底獎金十萬,如售環(huán)超出1000枚,按每超10枚加獎1名,獎金800元,依次類推。
2、本次獎金獎勵前30名,前3名發(fā)獎杯,4-30名發(fā)精美獎牌一面,有效歸巢前50名發(fā)獎狀,并由四市蓋章、裁判長簽名頒發(fā),獎杯及獎品由廣東省浩和賽鴿運動俱樂部贊助。
3、比賽前十天各協(xié)會、俱樂部,將售環(huán)款匯到主辦單位(廣東省浩和賽鴿運動俱樂部),以便獲獎后統(tǒng)一分配。
4、獎金分配比例如下:(不足名額按固分活值分配):
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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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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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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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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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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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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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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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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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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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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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 ~三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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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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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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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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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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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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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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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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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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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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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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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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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比賽獎金提10%用作裁判、測量、驗棚、頒獎等活動費用,所有獲獎鴿必須參加拍賣會,否則扣除獎金20%部分,作為聯(lián)賽發(fā)展基金。
十、本次特比環(huán)聯(lián)賽如有未盡事宜,本著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由四市相互協(xié)商解決。
十一、本次特比環(huán)聯(lián)賽特設以下仲裁委員會:張愛科(省信鴿協(xié)會),梁潤強(廣州),成根林(廣州),王太明(佛山)、吳國輝(佛山)、樊燦林(東莞)、張繼飛(東莞)、吳海彪(惠州)許偉超(惠州)
十二、頒獎辦法:由本次特比環(huán)聯(lián)賽冠軍所得方組織舉行頒獎會及拍賣會。
2015年3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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